奥斯贝斯自有管理系统统一运营 奥斯贝斯自有营销系统统一推广 奥斯贝斯自有智控系统统一流程
奥斯贝斯自有研发体系统一产品 奥斯贝斯自有供应系统监管溯源 奥斯贝斯自有支付系统强化营收
奥斯贝斯自有会员体系引导消费 奥斯贝斯自有品牌体系发展市场 奥斯贝斯品牌管理中心核心运营
一、品牌官方直营门店:由品牌官方大区公司或城市公司直接投资经营,重点开设大型旗舰及星海聚合终端店铺,用于品牌形象建设、市场推广、经营培训等官方职能
二、直营股份合作门店:以省级大区为单位,每省限定六位合伙人成立合作公司,按股份参与投资及收益分配,门店由品牌官方负责经营
三、直营红利合作门店:以门店为单位,红利合伙人参与门店开设的一次性投资(50%),三年内获取门店经营纯利润的(50%),并签订项目合作合同,门店由品牌方独立持有并负责经营
股份合伙人及红利合伙人,按照每月20%、每季 30%、每年50%的分配比例进行年度化利润分配(扣除综合成本及次年房租等固定成本的净利润)
对于已有店铺需求改造或品牌升级的合伙人,奥斯贝斯元华饮品牌官方给与特殊政策支持,并将其原有门店及设备估值列入合伙人投资金额范围
以城市为单位,每城市最先与奥斯贝斯元华饮品牌共同开发市场的前六位直营红利合伙人,奥斯贝斯品牌官方给予投资经营保底的合作政策(三年内红利分配不足投资款,奥斯贝斯品牌官方全额补齐差额部分)
奥斯贝斯直营合伙人原则上不参与门店的任何经营与管理,合伙人若有经营意向,应按奥斯贝斯元华饮品牌要求应聘门店员工或店长职位,并逐步升级,奥斯贝斯品牌官方除利润分配外,额外发放岗位薪资及福利待遇(必须经品牌官方培训合格及符合要求,给予优先录用)
对于退伍军人及对国家有贡献的群体及个人,奥斯贝斯在所有合作范围内给予合作投资保底支持,对于以上群体于奥斯贝斯各体系终端应聘岗位工作者,给予优先录用及待遇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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